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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围棋胜负计算法及其演变

时间:2007-10-30 16:08:24 来源:361围棋教育网 作者: 关闭

中国围棋胜负计算法及其演变(2)

  这里,笔者试举“盘角曲四”为例来加以说明。
  《敦煌棋经》称“角旁曲四,局竞乃亡”;《棋经十三篇》称“角盘曲四,
局终乃亡”。可见“盘角曲四”被判为死棋,由来已久(请注意“局竞(终)”
二字,这个盘角曲四是孤立无援的,如果终局之前出现“双劫”或“公活”
等,就又当别论了)。
  图一 十一道小棋盘,左上黑呈“盘角曲四”,死灰不能复燃了,理由何在?
  不少棋界人士认为;填空法(指现行日本的)存有明显欠缺,那就是在地域中
补劫要自损目数。例如左上黑角虽说死定,而事实上白方必须在A、B、C补
劫,然后再D、E紧气,最后才能动手置黑棋于死地,但白A—D既然着着损目,
又怎能硬性规定盘角曲四无条件死呢?这就使人困惑了。不过。如按
唐宋填空法——双方着手平衡,不绝对排斥“无路官子”不收,图中现
象就容易解释了。
○○┬●○┬○○●┬┐
○●●●○C○●●┼┤
├●○○┼○●●┼┼┤
●●○┼○○┼●┼┼┤
DE○○┼○┼●┼┼┤
├○┼A○●●┼┼┼┤
├┼┼○●●┼●┼┼┤
├○┼┼○┼●┼┼┼┤
├┼┼○○┼●┼┼┼┤
├○B○●●●┼┼┼┤
└┴○●●┴┴┴┴┴┘

  图二 双方将无路官子补上(就填空法而言,这几着棋无关
地域增减,不须计较奇数或偶数,与图中白l以下与地域增减相关的
着法不同),然后白1补劫,黑2为保持着手平衡,亦须在地中相应地
自填,以下双方进行至12……
  图三 前图的继续,白5提后,黑6为保持着手平衡,不得不走,
结果盘角曲四被歼,胜负之数并无增减。
看来,填空法之所以判盘角曲四为死棋,也是一种简化与省略,而
且与着手平衡是配套的。

图二 图三
图二            图三

  因此笔者臆测偶数终局,很可能是填空法处于初级阶段(即尚未
找到简化、省略着法途径时)的一种规定。而到了唐宋时期,尽管在多
数情况下已丧失意义,但仍作为对双方公允合理的象征而保留着。
至于“无路官子”唐宋人不是绝对摒除不占的,推理下来,有两种
情况可能要占“无路官子”,其一是后走一方为保持手数平衡,这一点
已有棋谱证明;其二是当局中出现疑难或死活不清的棋形时,应“无路
官子”然后实战解决,这一点从唐宋人判“盘角曲四”无条件死
隐约可见。
  另外,棋谱注明“黑有四十路,白有三十九路”。但如按日本填空
法——活棋围有的空位即是地来计算,则黑有四十六目(路),白有四
十五目(路),与唐宋填空法相比黑白双方各有六目(路)之差。
  为什么会有如此明显的差额呢?

  棋谱资料如实地加以反映:盘上黑白双方各有三块活棋,如果按
双方“各若干着”一人一着的规律继续进行下去,结果每块活模(不包
括公活)不论围空多少,总有两点任其空虚,这种空点就因己方棋不
能再填、对方也不得入子而不算“路”。
  以下,笔者试用七路小棋盘进行推理,请看唐宋人对围棋决定胜
负的“路”是怎样理解的。

图四 图六
图四         图六

  图四 假设进行至30着,全局结束。
  图五 将白方死子与黑方死子相互填入对方围有的空点中,
呈图中形状,然后计算胜负。
   图 五
┌┬○●●▲┐
├┼○○●▲┤
├○○○●▲┤
○┼┼○○●┤
├○○●●●┤
├┼○●●●┤
└△○○●┴┘
  图六 这是示意图,双方如继续进行,黑方填完1至6着后,巳
不能再行自填,否则将影响黑棋的生死,而白方除了可填l至6着保
持双方着手乎衡外,还多余A位三点,白共有九点可填。
  所以,如按唐宋时期棋谱纪录应这样注明:
  “各十五着。白胜三路。黑杀白一子,黑有六路,白杀黑
四子,白有九路。”

  由此可知,在唐宋人观念中,凡棋赖以自下而上的起码空位者都不是
“路”。换句话说,凡“路”都必须已方的棋可去占领。应该承认,唐宋
对地的见解虽与今人相殊,但自成体系,言之成理。一块活棋,不
等于就是拥有地域的棋,正如一个仅有口气的活人,不等于就是有产
者一样。
  此外,如“三劫循环”、“四劫循环”、“长生动”等珍奇棋形,唐宋
时人又是怎样处理的呢?
  唐宋人的处理方法,与日本规定的“无胜负”大致相同。《棋经十
三篇》交代得很清楚:“有无休之势,有交递之图”,作为循环往复无法
终局处理。《忘忧清乐集》中有”长生八俊势“以“五劫循环”无法终局,即
是明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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